地方中心/台南報導 依據「兼營飛魚卵漁業之管理及應遵行事項」第2點規定,當年度3月1日至3月21日為受理申請兼營飛魚卵漁業之期限。本文114030301.pdf兼營飛魚卵漁業之管理及應遵行事項宣導說明書.pdf兼營飛魚卵漁業申請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