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台南報導
有關立法院於7月16日決議每公斤公糧收購價應調升5元以上, 未來也須參考物價指數調整案,農業部日前回應依過往民國100年調漲公糧價格的經驗,影響產銷平衡,公糧收購量增加,糧價也隨之下降,且公糧調漲效果有70%銷售民糧數量無法受益。此外,公糧調漲對於稻米產業鏈成本將提升,使整體產業鏈收購加增加,致生產成本提高,而使收益受稀釋,而對於其他非水稻作物易受到生產成本增加影響,致農民實質收益減少。
公糧價格提升無法解決稻米超產、糧食安全等議題,更無法讓農民與整體產業受益。為平衡整體產業,同時增進農民收益,因此農業部推動「1集、2轉、3加3」政策。「1 集」:精進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引導農民加入集團產區,種植特色米品種,並鼓勵集團產區拓展外銷,有助契作價格提高。「2轉」透過加碼政策誘因,輔導特定區域稻作轉作,同時強化特定水庫灌溉區的節水效果,引導主要雜糧生產區內夾雜的零星水稻田及周邊稻作田區,配合調整為種植旱作雜糧,以利生產集中化。「3 加 3」:目標3年內,產地乾榖價格提高3元/公斤。提高水稻收入保險優質加強型目標價格,促進稻米產業升級,提升消費拉力,開發多元米糧加工品。
據農業部表示:「農業發展需要細緻的規劃,才能提升整體稻農收益、調整產業結構,實現農業永續發展及糧食安全自主的目標。」另農業局表示,於糧政推動上,地方政府主要配合各項政策計畫實行與推動,而執行經費由農業部統一中央統籌管理並編列。地方政府依收購公糧稻穀作業要點無另行公布收購價格並編列預算之權限。有關農民對於政策建議,將持續向農業部反饋,俾利妥適推動適合在地農業生產環境的政策,提供農民收益,照顧農民生計。
新聞稿聯絡人:農業局農務科科長 許文耀0920-367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