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台南報導
近日臺南疑有發生幼兒身體不適居家托育人員因通訊設備限制無法即時求助之憾事,對此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表示將從「通訊設備列入檢核」、「落實危機處理機制」、「加強實地輔導稽查」及「免費安裝監視設備」等四機制強化居家托育管理與輔導,從居家托育環境、在職教育訓練、危機處理機制及透過鼓勵安裝居家監視設備等給予居家托育幼童兒更完善的照顧與保護,營造安全友善的托育環境。
社會局盧禹璁局長說明,目前已研議將「通訊設備列入檢核」,因過往未曾發生通訊設備無法及時撥打119求救之案例,該事件發生後,已立即研議將室內電話、行動電話等通訊設備納入居家托育及托嬰中心等托育場域的標準設備檢核項目,並於稽查時加強檢視該通訊設備可正常運作,避免再有因通訊設備不足而延誤就醫的情況。
「落實危機處理機制」部份,托育人員每年均需依規定接受18小時教育訓練,且每2年需完成8小時急救訓練課程,社會局原已訂有緊急事件處理的標準作業流程,且均將該流程納入每年的教育訓練當中。倘收托幼童發生緊急事件,托育人員第一時間需先向119尋求緊急救援,並於救護人員尚未到達前,進行急救術之操作,以提高挽救寶貴生命之機會。後續社會局將製作危機事件處理流程單張,由訪視人員於稽查時加強宣導並分送各居托人員張貼於托育場地明顯處,以提醒居托人員因應緊急、危機事件之正確處理流程。
「加強實地輔導稽查」臺南市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針對收托幼兒的居家托育人員,每年需至少進行4次無預警訪視;對於全日托、夜托等對象,訪視次數則提高至每年6次,確保收托幼兒之照顧品質。訪視過程若發現托育人員涉有不當照顧情事,均依兒權法相關規定裁處如廢止其居家托育登記證書、處新臺幣6萬至60萬元不等罰鍰或公布其姓名等。
鼓勵居家托育人員「免費安裝監視設備」,目前針對居家托育環境尚無強制裝設監視器之規定,臺南市考量居家育人員裝設監視器之紀錄可保障托育人員、家長與幼兒的三方權益,社會局自今年起免費提供居家托育人員裝設監視器,托育人員可向居托中心提出申請,初評後送社會局核定,即轉請社會局委託之專業廠商至托育地點主要托育空間進行裝設,安裝完成後,由廠商影像保留30天,可保障自身權益。
社會局指出,截至今(113)年8月,臺南市登記保母總數為1,971人,其中有收托幼童之保母為1,524人,總計收托6,642名幼童。為照顧托育人員身心健康,社會局也主動提供托育人員心理諮商服務,讓托育人員能提供受託幼兒良好照顧。社會局強調,提供幼兒安全且優質的托育環境,是黃偉哲市長首要的工作重點,絕不容許任何兒少權益受到傷害,若有兒童不當照顧,絕對會追究到底,未來持續落實建立友善托育環境,讓幼兒在健康安全的環境中成長。